广州讨债公司非诉商帐催收收费标准一直是商张追讨的首要考虑问题、非诉商帐催收服务收费由两部分组成:案件受理费和回款佣金。
1、案件受理费:每个案件受理费双方协商约定,主要用于对债务方进行相关调查和必要性市内出差,受理费任何情况下不予返回。另外,对于经客户同意的市外出差所产生的费用,由客户垫付并实报实销。案件受理费起点为2000元。
2、回款佣金:佣金收取的原则是:收回多少欠款,只收取多少对应的佣金。而对于未能收回的账款部分并不收取任何佣金。佣金的收取按照实际回款额乘以相应的佣金费率计算。佣金费率如下:帐龄帐款在2年之内佣金费率25%; 帐龄在2年以上佣金费率 30%。如委托人有特别要求可另行协商。
二、商帐顾问服务模式收费情况
非诉商帐催收业务也可选择采用商帐顾问服务模式,此模式收费项目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按年一次性缴纳法律顾问费2万元;
B、每个成功操作的案件,按所回收帐款金额的15%向客户提取佣金。
三、商帐催收服务流程
第一步材料审查: 执业律师及商帐顾问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其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全面的审查。
第二步立案受理: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双方签订《律师聘请合同书》、《应收账款催收合同书》, 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三步进入催收操作程序: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应收账款催收方案; 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协调、沟通; 利用信用催收等方法催收直到还款为止。
第四步结案: 提交《结案报告书》,催收成功则双方结清佣金,催收不成功则建议客户采取其他方法。